產品簡介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力度,滿足小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經營活動的資金需求,實現服務對象專業化、精準化、批量化、差異化,出臺本產品。
一、貸款對象。在各法人機構開立基本結算賬戶的依托其自身經營資金流水賬單辦理的小微企業。
二、貸款用途。用于滿足小微企業短期生產經營和臨時資金周轉需求。
三、貸款期限。一般控制在3-6個月,原則上不超過1年。
四、貸款利率??筛鶕杩钇髽I流水賬單、銷售回行率等綜合貢獻度情況,由法人機構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6%。
五、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企業資金需求、資金周轉能力、還款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原則上不超過企業年流水賬單基本結算賬戶項下進項資金合計的20%,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200萬元(含)。
六、貸款方式。采用信用模式,需同時追加借款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股東及其配偶為借款企業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
七、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限內按月等額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