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農村信用社金信公務卡(以下簡稱“金信公務卡”)申領人(以下簡稱“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遼寧省農村信用社金信公務卡章程》和本合約各項條款,自愿申領金信公務卡,經與遼寧省農村信用社發卡機構(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領使用金信公務卡的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合約:
第一條申請
1、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甲方向乙方提供聯系人的信息應獲得該聯系人同意。
2、為訂立和履行本協議,甲方授權乙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或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征信機構,依法查詢、留存甲方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報告,上述查得和留存的信息用于信用卡審批、額度核定和調整、貸后管理(包括賬務催收)、資信核查、異議處理等信用卡業務。并授權乙方將包括甲方個人基本信息、賬戶信息、信貸信息、信用信息報送給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征信機構的數據庫,乙方將依法對上述信息采取必要的數據脫敏處理。甲方對乙方按本協議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署日期起至金信公務卡項下債務全部清償且辦理完畢銷戶手續時止。如乙方審核拒絕接受甲方的申請,則授權期限至乙方正式通知甲方之日止。乙方承擔超出授權查詢的后果及法律責任。甲方確認已知悉和完全理解以上授權內容,此授權行為是基于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申請及資信狀況確定是否同意發卡、發卡的種類及信用額度。甲方知曉并同意,無論乙方是否向甲方核發金信公務卡,乙方均不退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金信公務卡不能辦理附屬卡。乙方將對甲方的申請資料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并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乙方承諾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在使用甲方信息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并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容和期限內傳輸、加工、存儲、查詢和使用甲方信息。不泄露、篡改、毀損甲方信息,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甲方信息,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查詢、使用甲方信息。
4、甲方同意將申請表中所填單位地址或住宅地址、電子郵箱等作為通知的送達地址。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向甲方提供更優質服務,乙方將向甲方發送還款提醒、風險提示、服務狀態通知、辦理進度提醒等信息。
第二條使用
1、甲方收到金信公務卡及卡函后,應及時了解卡函列示信息,認真閱讀操作指引或乙方公開披露的相關業務規定和有關說明資料。如有疑問,可通過乙方客服電話、網站等渠道向乙方咨詢。
2、甲方應按照乙方規定的方式及時辦理卡片激活,立即在卡片背面簽名欄位簽上與申請資料相同的簽名。甲方在用卡時如需簽名確認,應使用此簽名,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3、金信公務卡的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可將本人金信公務卡綁定至快捷支付賬戶。甲方同意綁卡過程中所填寫的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卡號、有效期、手機號碼、身份證件號碼等要素用于身份驗證,甲方綁卡后可按照支付機構的交易驗證方式進行支付,甲方知曉并認可綁定快捷支付賬戶為本人自主選擇,愿意承擔由此帶來的盜刷交易風險及資金風險。甲方應妥善保管金信公務卡及其卡片信息(包括卡號、有效期、CVV2等)、密碼、用以綁定卡片的移動電話或其他電子設備、交易憑證和身份證件等,以手機動態驗證碼完成的交易,動態驗證碼視同交易密碼;甲方不得將金信公務卡卡片信息、密碼及動態驗證碼等相關信息泄露給他人,且不得出租、出售或轉借金信公務卡,否則因金信公務卡、密碼、移動設備以及驗證要素保管或使用不當,以及出租、出售或轉借金信公務卡產生的后果或損失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應通過乙方指定的途徑設置電話銀行密碼和交易密碼。電話銀行密碼適用于甲方撥打乙方客戶服務電話的身份確認,交易密碼適用于消費和預借現金等交易確認。甲方應妥善設置、保管并正確使用密碼。甲方遺忘密碼,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金信公務卡辦理密碼重置。
5、使用交易密碼進行的交易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但甲方有合法、確鑿證據證明并非本人所為的情形除外。使用交易密碼進行的交易,相應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完成的有效憑證。
甲方在乙方相關渠道設定的電子銀行服務身份認證要素和身份認證方式,是乙方在提供電子銀行服務過程中識別甲方身份的有效依據。凡使用甲方身份認證要素發起并通過乙方身份驗證的電子銀行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但甲方有合法、確鑿證據證明金信公務卡被盜用、冒用的情形除外。
乙方發行的金信公務卡(IC卡)及承載IC卡信息的移動設備同步開通小額免密免簽功能,甲方在指定商戶進行一定金額及以下的交易時無需驗證密碼或簽名。小額免密免簽功能的限額以乙方對外公布的限額為準并可經公告后調整。甲方可通過乙方手機銀行、個人網銀、客戶服務電話等渠道關閉小額免密免簽功能。
6、甲方可在境內外帶有卡面上信用卡組織或公司標識或乙方指定的特約商戶、營業網點、自助設備、網上商城等渠道使用金信公務卡,并可享受乙方提供的相關服務;甲方在境內外的消費、取現、轉賬等交易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乙方、特約單位及信用卡組織或公司等的相關規定。甲方使用金信公務卡通過電子銀行渠道辦理業務,應遵守乙方電子銀行業務相關章程、協議和交易規則。
7、甲方應按乙方對外統一公布的收費標準承擔各類費用,乙方費用標準調整生效后,甲方如繼續使用乙方金信公務卡及相關服務,即應按照新的標準承擔各類費用。
8、甲方因使用金信公務卡而發生的交易款項、利息和費用等(以下統稱“欠款”),由乙方計入甲方金信公務卡賬戶,甲方承擔還款責任。
9、甲方辦理預借現金業務應遵守乙方規定的限額。如預借現金限額標準發生變動,乙方將提前公告后執行。除乙方另有規定外,預借現金業務須按筆支付手續費,且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乙方自銀行記賬日起計收利息,利率標準為本協議第三節“對賬及還款”第3條所示。
10、甲方在金信公務卡中存入資金,如卡內已有欠款或存入資金后甲方消費、辦理預借現金業務等產生欠款,存入資金將即時作為還款抵銷欠款。抵銷欠款后仍有剩余的資金將成為甲方公務卡中溢繳款。乙方對甲方公務卡溢繳款不計付利息。
11、甲方如遇金信公務卡遺失、被竊等情況,可通過乙方客戶服務電話、營業網點等方式辦理掛失,掛失經乙方確認后即時生效,掛失費用從金信公務卡賬戶直接扣收。自掛失生效后發生的非甲方所為而造成的債務和損失不再由甲方承擔,但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債務和損失除外:甲方辦妥掛失手續前發生的交易,甲方有欺詐或其他不誠實行為,乙方調查情況遭甲方拒絕,遺失或被竊金信公務卡無甲方簽名。
12、乙方對金信公務卡設定有效期,有效期最長為五年。有效期滿,乙方依據相關規定及甲方歷史用卡記錄等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換發新卡。甲方不愿繼續使用卡片,至少在卡片到期時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使用金信公務卡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卡片失效而終止。
13、乙方受理甲方銷戶申請四十五日后按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銷戶手續,甲方應償還自申請銷戶之日至正式銷戶間發生的欠款。銷戶后,乙方繼續保留對甲方賬戶此前及此后發生的有效交易款項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等的追索權。
14、甲方同意乙方為其交易累計積分或向甲方提供免費增值服務。乙方保留變更積分累計規則、積分明細保存時間、增值服務種類及內容或清理積分、終止有關增值服務等權利,且無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5、甲方使用金信公務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均由商戶提供,商戶承擔與商品或服務有關的全部責任。乙方僅提供支付服務,與商戶之間沒有代理、經銷、擔保等關系。甲方與商戶或其他機構發生交易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得以糾紛為由拒絕償還欠款。
16、甲方不得利用金信公務卡進行虛假交易等欺詐活動套取資金、積分、獎品或增值服務,金信公務卡透支及分期資金應當用于消費領域,不得用于購房、投資、生產經營等非消費領域。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核查金信公務卡資金用途,如甲方違規使用資金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資金用途證明,乙方有權采取相應管控措施。
17、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或風險管理需要,對甲方在特定機具設備、特約商戶或柜面等渠道的金信公務卡消費、取現等交易設定限制或限額。乙方有權基于持卡人資信狀況下降等原因或為維護甲方賬戶資金安全等目的,在已通知甲方或因甲方原因無法通知的情況下停止甲方使用金信公務卡;甲方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遼寧省農村信用社金信公務卡章程》和領用合約約定的,乙方有權取消其持卡人資格并可自行或授權有關單位收回其金信公務卡;如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或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對賬及還款
1、對有交易、費用發生或雖未發生交易或費用但賬戶有未清償欠款的,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供對賬服務。甲方用卡后應妥善保管交易憑證,以防卡片資料被他人盜??;注意查收對賬單,如未按時收到對賬單,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補發對賬單。甲方不能以未收到對賬單為由拒絕向乙方支付欠款(包括相應的違約金、利息等)。甲方對金信公務卡交易和賬戶情況有疑問的,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提出查詢或更正要求,必要時還可申請調閱簽購單的服務,在查證結果確認前,甲方應及時還款,如不及時還款,可能對甲方信用記錄產生影響。如調閱簽購單后經查詢交易確為甲方所為,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不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負責將有關交易款項退回(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方應承擔金信公務卡項下發生的全部債務,并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全部應還款額或最低還款額。甲方選擇約定賬戶還款方式的,即授權乙方每月在對賬單所列到期還款日,按當期對賬單所列的應還款額,從甲方的約定還款賬戶中按約定進行扣款,授權期限至甲方取消約定賬戶還款服務時,約定還款不收取服務費用。
甲方應在到期還款日前一日確保約定還款賬戶已有足以償還信用卡欠款的資金,并確保賬戶狀態正常,否則導致乙方未能按約定扣款所產生的利息、費用和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換(補)發卡,約定還款授權自動適用于新卡。
若約定賬戶變更或狀態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賬戶注銷、掛失、凍結等情況),甲方應在到期還款日前主動與乙方聯系并重新確定還款方式。
3、乙方對甲方不符合免息還款條件的交易款項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從銀行記賬日起計息,日利率默認為萬分之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18.25%,折算公式按年利率=日利率*365計算),按月計收復利。乙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金信公務卡利率標準,并通知甲方。
4、甲方使用信用額度發生的消費交易款項,在到期還款日前(含)償還全部應還款額,享受自乙方記賬日至還款日期間的免息待遇,免息還款期最長為56天,最短為25天;在到期還款日前不能全額還款或選擇最低還款額還款方式還款的,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應按全部消費透支額支付自乙方記賬日至還款日的利息。預借現金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甲方未能按期償還最低還款額的,應每月按照最低還款額未償還部分的【5%,最低人民幣5元】支付違約金。
5、甲方辦理分期付款業務,分期付款每期扣款金額入賬后,還款規則、計息規則以及違約金等費用計收規則與普通消費相同。甲方未全額償還分期金額前,乙方可根據甲方的交易、還款記錄情況、資信狀況變化或突發性欺詐風險等情況,取消剩余期數分期付款,并將剩余款項一次性記入甲方金信公務卡賬戶,甲方應按本期對賬單在到期還款日前一次性償還。
6、若甲方未依約還款,或存在違法違規、違約行為,或有欺詐等惡意行為,以及存在其他風險的,乙方有權選擇采取如下一種或幾種措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過信函、短信、電子郵件、電話、上門、公告等方式向其催收欠款,并可將甲方身份信息、聯系方式、賬戶信息等提供給與乙方簽訂保密協議的相關服務商;請求甲方所在單位協助乙方對甲方進行欠款催收,并向其告知甲方的欠款金額、逾期時間等必要信息;停止該卡使用;停止甲方所有金信公務卡使用;從甲方在遼寧省農村信用社任何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必要時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或采取其他相應的追索措施;采取其他風險控制手段。
7、甲方向乙方償還的款項,先抵償已出賬單、再抵償未出賬單,并按照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逐項抵償其欠款;逾期91天(含)以上的,按照本金、費用、利息的順序逐項抵償其欠款。
第四條其他
1、甲方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權采取降低甲方信用額度、限制或停用甲方卡片、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欠款、收回甲方公務卡等一項或多項措施:
(1)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預留的身份證件或聯系方式失效,且未主動及時聯系乙方更新的;
?。?)甲方將金信公務卡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
?。?)甲方金信公務卡連續6個月以上未發生交易的;
?。?)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安全用卡要求使用金信公務卡;
?。?)甲方未依約于每月到期還款日前清償當期最低還款額;
?。?)甲方金信公務卡用于購房、投資、生產經營等非消費領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除外);
?。?)甲方利用金信公務卡進行套現等虛假交易;
?。?)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調查;
?。?)甲方資信情況或還款能力出現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調整、收入降低、失業、卷入重大訴訟、拖欠其他債務等),足以影響甲方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
?。?0)甲方用卡違反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或乙方有合理理由懷疑甲方金信公務卡存在風險的其他情形。
2、如甲方個人資料、聯系地址、通訊方式或指定的對賬單發送地址等發生變動,應在變動后立即通過客服電話或以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乙方進行變更,若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變更,乙方向預留地址發送文件、信息視為已送達,甲方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或相關損失。甲方留存的乙方聯系地址、聯系信息亦為雙方溝通文件、信函及法律文書等通知的送達地址。
3、因供電、通訊、網絡故障或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正常用卡的,乙方可視情況協助甲方解決問題或提供必要的幫助,但對因此而可能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對于在交易過程中,因暫時的網絡通訊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錯賬現象,乙方有權根據實際交易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4、甲方應主動及時關注乙方通過信函、短信、網點公告、網站公告等渠道向甲方明示的相關信息。甲方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公告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發布在后的公告為準。
5、甲方同意,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乙方有權對《章程》、本協議、公務卡業務約定條款的內容進行調整,并按監管規定通過營業網點或官方網站公告后施行。公告期內如甲方對變更內容有疑問,可致電乙方客戶服務電話進行咨詢。甲方有權在乙方公告期間選擇是否繼續使用金信公務卡相關服務,如甲方不接受乙方公告內容,應在調整施行前向乙方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如果甲方未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乙方將執行變更后的內容。若甲方不執行變更后的內容,乙方有權選擇終止金信公務卡服務,并對甲方債務進行追索。
6、甲乙雙方因本合約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7、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未盡事宜依據《遼寧省農村信用社金信公務卡章程》、業務規定、使用指南及金融慣例辦理。甲方在使用遼寧省農村信用社電子銀行等服務時,還應遵守該類服務相關規定。
8、本合約經甲方在申請表上簽字認可,自乙方受理申請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依據本申請表申領的所有金信公務卡項下債務全部清償且辦理完畢銷戶手續時終止。
9、乙方設立24小時客戶服務電話:96888/4009796888,向甲方提供業務咨詢、賬戶查詢、投訴處理及掛失辦理等服務。乙方公告方式:遼寧省農村信用社網站(www.jimushiqisui.com)或遼寧省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微信公眾號等。
甲方承諾:本人(甲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賬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賬戶。